研办 发表于: 2013-06-08 16:13 点击:2186
一、银行介绍
兴业银行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1988年第一批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2月5日成功实现A股上市(股票代码:601166),目前已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88家分行,717家分支机构。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2年世界1000家银行最新排名,兴业银行国际排名继续大幅度提升,按资产总额排名列61位,按一级资本排名列69位。
长春分行是直属兴业银行总行的省级分行,面向全省开展银行业务。自4月19日正式对外挂牌营业以来,坚持“立足长春,服务全省”的发展定位,按照“艰苦创业,打好基础,服务领先,稳中求快”的立行理念,坚持批发与零售业务并重的原则,以办特色银行为目标,突出品牌,突出特色,集中力量发展高端储蓄大户、三方存管、黄金、票据、节能减排、中小企业、财务顾问、金融市场等业务,在业务发展上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确立了特色经营和差异化发展之路,不断向着“建设一流银行,打造百年兴业”的目标迈进,努力在区域内将长春分行打造成“经营稳健、管理规范、服务领先、特色鲜明”的精品银行。
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长春分行面向吉林大学法学院招聘实习生,具体条件如下:
二、招聘实习岗位及工作地点
实习岗位:风险管理部暑期实习生
实习地点:长春市长春大街309号(人民广场般若寺西侧)
三、招聘要求
1、2014年硕士毕业生,法律相关专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学校处分等不良记录;
3、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善于沟通,具有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
4、在校期间学习表现突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流程
1、请下载“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实习生应聘履历表(2页,正反面打印)”,填写完整后,附生活照一张于2013年6月12日(周三)下午5点前发送至邮箱:cib_cc@163.com。
2、对经过初选符合要求的同学,我行将在2013年6月16日前电话通知面试,过期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将视为未通过初选,我行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应聘履历表(2页,正反面打印)要求如实、详尽填写,粘贴相片并本人亲笔签名有效。
2、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谢绝来电、来访;在校园招聘过程中,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谨防受骗。
3、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兴业银行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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