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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徐卫东教授为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商法学课程做法学前沿讲座
发布者:教学办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3日 15:56     点击数:

2021年11月23日上午,我院徐卫东教授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三教五阶为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商法学课程做法学前沿讲座,题目为“法律监管视角下的商业模式创新问题”。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王艳梅教授主持,胡晓静教授、潘红艳副教授、邢丹老师旁听了本次讲座。



此次讲座徐卫东教授从六个方面分别阐述了商业模式法律监管的相关问题,分别是商业模式的基本内涵、商业模式的基本类型、商业模式创新的意义价值、成功商业模式的典范、脱离监管的中国商业模式问题表现以及加强商业模式法律监管的必要性与现实性。




股神巴菲特曾指出,未来的竞争不是服务的竞争,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的竞争。徐卫东教授在讲座中强调“商业模式带来了很多企业法律问题,例如企业的价值创造问题、企业为客户服务的问题、利益分配的公平问题等具有现实性的问题,因此,了解商业模式的法律问题,剖析其法律监管的创新点,在商法学习中具有很大的启发性”。接着,徐卫东教授介绍了中国十大成功的商业模式,并以“网络贷款公司P2P的兴衰”、“蚂蚁集团IPO受阻与商业模式之争”为例着重阐述了脱离监管的中国商业模式问题表现。最后,徐卫东教授认为商业模式法律监管视角的价值在于能使大家正确了解营利性的商事活动内在的经济逻辑,全面了解商业模式顶层设计及规划中内在的考量因素,了解各种要素的组合如何达到协调性和匹配度的组合,明晰商业风险的监管控制采用什么手段方法,不断优化完善商业模式运行下的政策法律环境,创造一套正确的法律评价标准体系,为立法和法律监管提出建设性意见,对于商业模式发展趋势及未来运行效果进行法律与预测。



讲座在不知不觉中进入尾声,主持人王艳梅教授进行总结发言,她指出非常感谢徐卫东教授的分享并感触颇深,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深刻体会,一是学术观察、研究方法的重点在于抓住研究领域的核心要害问题。用最清晰的语言来阐明最复杂的法律问题,在纷繁复杂的法律交易中学会从历史、经济、现代的角度看待法律问题。二是作为法律人也要关注商业模式的发展,商业交易结构的发展,明白法律人应该向哪个方向发力体现专业性。

同学们在此次讲座中受益匪浅,了解了商业模式的基本内涵及商业模式监管中的问题表现,强化了对于商法学习的兴趣,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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