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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法学院“金种子”计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8日 09:26     点击数:

根据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第六次党政联席会决议及《吉林大学法学院“金种子”计划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实施办法》),现就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法学院“金种子”计划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年级以下(含三年级)各级优秀在校生。

二、选拔方式与数量

本科生选拔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硕士、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具体条件按照《暂行实施办法》执行。首批选拔人数本科生不超过8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8人、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人,宁缺毋滥。

三、选拔工作时间要求

2021917前,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过辅导员、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进行充分宣传,并初步酝酿推荐人选。

2021917-20211015日,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分别组织考察与选拔(具体考察内容及形式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按照《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学生情况分别确定)。

20211016日下午1600之前,将建议入选名单汇总至法学院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1030日之前,由法学院聘任委员会确定入选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公示入选名单。

 

人: 学生工作办公室  骆旷达  电话:85166069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85168733

人才工作办公室  孟庆红   电话:8516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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