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奖励地方立法研究优秀成果,培养地方立法研究人才,提高地方立法研究质量,根据《法学院地方立法研究奖励办法》,经地方立法和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奖励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田洪鋆教授,王彦志副教授。以表彰两位教师在指导学生从事地方立法研究、论文写作等方面的卓著贡献。
一等奖:田洪鋆奖励金额人民币2万元
二等奖:王彦志奖励金额人民币1万元
现将奖励公告以及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发邮件到faxuekeyan@163.com;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资助名单自动确认。
吉林大学法学院地方立法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