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大学进一步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推动我校人
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06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立项原则
1.实行中期申报制。为提高校项目研究质量和按时结项率,原则上实行中期申
报制。所谓中期申报是指拟申报的课题须是申报人已经开始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的课题(该课题不能是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课题或其子课题)。预期结项成
果为专著的,申报时须已确定专著的目录,并已完成30%以上的书稿撰写工作;预期
结项成果为论文和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的,申报时须至少已经公开发表1篇论文。已
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是课题申报人的研究成果。
2.公开论证、公平竞争、择优资助。
3.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组
织建立良好的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二、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博士
科研启动基金项目3个类别。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2006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申报者,均须是在我校从事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教师。
2.申报课题要符合上述关于中期申报的有关要求。
3.申报精品项目的教师,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预期结项成果
为专著的,应具有原创性,填补学术领域空白,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同;或在前人研
究基础之上进行前沿性的创新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得到高度评价,成为本学科领域
进一步研究的不可缺少的经典文献。预期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的,应能
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实践问题,并被党政机关采纳,产生显著的社会效
益和经济效益。
4.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教师,年龄须为35岁以下且不具有教授职称,青年项目
的课题组成员年龄也须在35岁以下。基础研究要在理论创新上有所突破,应用研究
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5.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教师,须于2004年后获得博士学位,并且未获
得过学校科研项目资助。
6.每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
7.每位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8.2004年7月1日以来承担各级各类新立项项目2项(含2项)以上者,或有逾期
未结项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
9.在课题申报时,课题设计、课题组组成、研究进程和预期成果形式等内容务
必实事求是,切实可行。课题获得立项后,研究和结项工作须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
的约定进行,原则上不批准项目事项变更。
10.精品项目结项成果分专著、报告两类,提倡以专著结项。结项成果若为专
著,在书稿完成后须由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公开出版方可
结项。结项成果若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须获得国家部委或省级政府及以上单位
采用方可结项。项目研究一般应在3年内完成。
11.青年基金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项成果分论文、专著和报告三类
,提倡以论文结项。结项成果若为论文,其获得立项后公开发表的论文数须不少于
3篇,并且其中至少要有2篇在被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结项成果若为专著,在书
稿完成后须由社会科学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公开出版方可结项。结
项成果若为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须获得国家部委司局或省级政府的厅委及以上单
位采用方可结项。项目研究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四、申报办法
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到社会科学处主页下载《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计算机录入相关内容,A4纸打印复印一式
7份。同时提交已取得成果的复印件(论文复印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
和论文全文;专著复印目录及已完成的书稿。)一式7份。分别装订成册。
2.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教师填写的《评审书》和已取得的成果根据上述相关要
求进行认真审查。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2006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
一览表》,连同《评审书》和成果复印件及评审书电子版,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
4.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申报时间
2006年度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均为6月26日,过期
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请文科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按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以期
更好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全面提高研究质量。
联系人:房华 联系电话:5166117
E-mail:fanghua@email.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设立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的通知
社 会 科 学 处
二○○六 年 五 月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