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办 > 通知 > 正文
通知
关于沈仲平博士到我院学术交流并作系列学术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0日 11:26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7-03-20 11:26  点击:973

    香港律政司前副刑事检控专员、首席政府律师、中国社会法律研究基金主席沈仲平博士来吉大法学院交流,举行三场学术活动,时间地点如下:
    1. 学术报告:“兩岸四地反腐败立法反思”。3月27日晚18:30,三教五阶。
    2.学术专题讲座: “从改革到合作:香港廉政的经验和模式”,限教师和研究生参加。3月28日下午13:30---16:30,经信教学楼D区2楼英特尔教室。
    3.互动研讨会:“如何制定有效的反腐策略”(How to formulate an effective anti-corruption policy) 。此环节使用英語进行研讨,限40人参加。3月28日晚18:00---20:30,经信教学楼D区2楼英特尔教室。

附:沈仲平博士简历
   

    沈仲平   社会科学学士,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英国、香港高等法院及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大律师,澳洲首府坎培拉最高法院大律師及律師。1978年毕业于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及法律学院。1982年公费留学英国,于白金汉大学、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伦敦城市大学刑法研究院学习,并曾于清华大学、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法国欧洲行政管理学院(INSEAD)、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
    1986年从英国回到香港,受聘任为律政署检察官 (Crown Counsel),长期从事刑事检控工作。1989年升任高级检察官,1995年3月升任为副首席检察官。2000年至2006年,主管香港有组织犯罪及黑社会犯罪的检控和决策工作。2007年至2010年,主管廉政及职务犯罪检控决策工作。2011年1月升任香港特別行政区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首席政府律师 (Principal Government Counsel),主管廉政公署案件、经济商业犯罪、証監、金管局、海关、稅务相关犯罪、網络犯罪及洗錢犯罪等的决策和检控工作。
    1999年受聘为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首位客座教授。现为或曾受聘为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重庆大学、北京師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褔州大学、华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師范大学兼职教授,香港大学客席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人权保护与保障研究部、恐怖主义与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大学特约研究员,英国法学研究会资深研究员,英国金融犯罪学报(Journal of Financial Crime)编委会专家顾问,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Law Reform Sub-committee)专责委员。2006年10月,选任为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及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区际刑法专业委員会副主任。2007年,选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08年,受聘为福州大学校长顾问。2011年,选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2013年,受聘为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諮询委员。2016年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1998-2009年,选任为香港本地政府律师协会(本地检察官协会)主席。2000年,任香港中国社会法律研究基金主席。2000年,任国际检察官联合会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osecutors) 反贪污专家小組委员(Anti-Corruption Expert Panel) 。2007年,任香港专家会秘书長。2009年3月,受委任为不丹王国(Royal Kingdom of Bhutan)国家廉政策略(National Anti-Corruption Strategy Framework, NACSF) 专家顾问。2010年,受聘为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中国传媒顾问理事。2014年,应邀及委任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Republic of Kazakhstan) 国家反腐策略专家顾问。
    2006年3月,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颁授傑出教师奖(Outstanding Teacher Award), 2011年10月,获香港大学颁授傑出反贪专家教师奖 (Distinguished Anti-corruption ),2016年,受勋香港特别行政区紫荆星章。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