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第二届“文化传统视野下的当代中国法治”学术研讨会在镇江市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江苏大学法学院、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吉林大学法学院家事司法研究中心、江苏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院共同举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湖南大学、同济大学等40多所全国各地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济济一堂,共同探讨文化传统与现代法治的论题,各抒己见,齐力推动中国法治主体性的建构。
(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炳烁)
会议开幕式由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炳烁教授主持。李炳烁教授首先介绍了此次会议举办的背景和意义,并对出席研讨会的各位领导、嘉宾和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
(江苏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高庆国)
江苏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高庆国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他代表江苏大学向拔冗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衷心感谢学界同仁长期以来对江苏大学发展的亲切关心和大力支持。他指出,从文化传统的视角去探讨当代中国法治问题,既可以赋予传统文化新的生命力,又可以从中汲取营养,相信此次会议必将进一步促进学术发展,取得圆满成功。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拥军)
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致辞,他表示这次会议在镇江召开,会议的规模和层次都上了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传统是一种“活着的过去”,是一种纵向的传递,任何国家的法治都不可能离开其传统文化。最后,他预祝本次会议能够深入开展研讨,真正做到砥砺学术、交流感情。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侯学宾)
吉林大学法学院家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法学院侯学宾教授致辞,他指出法治不只是词汇,而是具有深厚文化性的概念,法治的内容包含着来自于历史的经验和文化传统中的精神。他希望各位与会嘉宾代表可以就文化传统与当代中国法治领域的研究论题展开深刻的思维碰撞,充分交流学术观点。
本次会议为期一天,分主旨演讲和专题研讨两个部分进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
会议正式开始,首先,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发表主旨演讲。朱苏力教授指出,由于中国的历史漫长,文化传统几乎更多被理解为历史的中国、经史子集的中国、农耕的中国。但从中国近现代的历史来看,过去10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传统,也已经是我们的文化传统。这段历史上与上古中古的中国相连,下与今天的中国相连,从各个方面规定了中国法治的难题,塑造了中国法治的应对。因而,文化传统不仅是历史中国塑造的,其实也是今天的创造。
朱苏力教授接着从历史中国的文化传统以及农耕大国治理的实践需要出发,分析了历史上“异地为官”的政法传统与现代社会条件下“党管干部”制度之间的历史关联及发展创新。他指出,我们应当在活生生的文化传统中,研究中国的法治问题,形成中国立场和中国话语,建立起学术自信。朱苏力教授深刻而通透的演讲,为大会确立了研讨主旨和核心精神,奠定了学术研讨的基调。
接着,会议进入专题研讨部分,分为五个单元展开。
第一单元以“传统法文化的重拾与当代解读”为主题,该单元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林乐鸣讲师主持,共有五位学者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屠凯副教授指出,中国古代在封建制与郡县制之争框架下的地方自治学说,仍影响着包括法学在内的当代社会科学。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谢红星教授认为,古代中国“法典化”承载了中华民族先人传承先王治道的理想,蕴含着追求“善治”的中国智慧,构成当代“中国之治”的历史渊源和本土资源。南开大学法学院冯学伟副教授表示,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中的身份与契约的发展,才能充分调动社会的实践理性来进行更加有效的制度设计。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瞿郑龙副教授则是通过借鉴我国文化传统,重新解读了“忠道”的法理内涵,提出由此建构“忠道”义理贯通之下的法律制度的观点。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伊涛讲师提出了“权利儒学”的概念,主张立足于文化传统书写出权利法哲学和历史法学的中国版本。吉林大学法学院侯学宾教授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凌皞副教授对五位学者的发言进行了评议。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林乐鸣)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屠凯)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红星)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冯学伟)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瞿郑龙)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伊涛)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侯学宾)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王凌皞)
第二单元以“文化传统在现代司法中的运用”为主题,该单元由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李伟主持,共有五位学者发言。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顺峰对法谚的司法援引进行实证分析,提出应当基于中国本土固有司法理念与经验,从增强法谚援引意识、规范法谚文字表述等方面展开制度建构。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雄涛指出,清代州县的讼事审断,在性质上属于传统司法,不是以法律为圭臬的“法治型司法”,而是以治理为宗旨的“治理型司法”。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越瓯对红色经典作品版权纠纷进行类案考察提出,法律传统的司法演进将形成一种区别于受“现代化范式”支配的线性法律传统发展观的非线性法律发展观。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森井聚焦清代清水江“当江”研究了司法、政治与苗疆秩序,分析了由“当江”习惯到“当江”规定再到“当江”制度之发展。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孙远航通过比较《大清律例》和《刑法》,比较和分析了传统和近现代中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本位基础。吉林大学法学院刘小平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王静助理研究员对该单元的论文进行评议。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李伟)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顺峰)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汪雄涛)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越瓯)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森井)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孙远航)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平)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静)
第三单元以"传统社会治理经验的创新性发展"为主题,该单元由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崔丽副教授主持,共有五位学者发言。贵州大学法学院宁立标教授指出,在乡村社会调解的知识场景和行动策略中提高法律规范的实效必须坚持强制性法律规范的适用,以现代法治标准对习惯、情理进行补强性适用。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丁轶副教授以新冠疫情防控为例,研究了法律社会学视野下的社会排斥及其挑战应对。华侨大学法学院王方玉教授强调现代的“孝道”具有双向性,需要将传统的孝道努力与现代权利话语融合并加以推广。江苏大学法学院张健副教授以浙江龙泉为例研究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基层社会犯罪治理的历史图景与法理。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刘鄂讲师由武汉巡警教练所毕业文凭展开考察了清末基层警察的教育。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勇教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苗炎对上述研究成果进行评议。
(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立标)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轶)
(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方玉)
(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健)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刘鄂)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勇)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苗炎)
第四单元以“传统家事法理的创造性转化”为主题,该单元由兰州大学法学院温昱讲师主持,共有五位学者发言。齐鲁工业大学法学院钱继磊副教授指出,要对法学界当前就“家”传统的关注、讨论及阐释情况进行梳理和反思,就当下世界结构中的中国社会的“家”进行理性的阐释。湖南大学法学院李婧嵘副教授研究了秦汉刑法规范下的家庭秩序及其转型问题。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婚姻家事法庭李彪庭长表示,应从“家”的历史视角看家事矛盾化解的方向,寻找新时代家事矛盾化解的方向和途径。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马智勇指出,我国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是在“实用性道德”的支配下,对“登记离婚”做出的价值调适。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万里认为,对比成妇规则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倡导性条款,可以发现《士昏礼》夫妇责任观能够为当代家事法理提供解释资源。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陈翠玉教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杨帆副教授对该单元论文进行评议。
(齐鲁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钱继磊)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婧嵘)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婚姻家事法庭庭长李彪)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马智勇)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张万里)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翠玉)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帆)
最后一单元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法律传统"为主题,该单元由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姜野主持,共有五位学者发言。济南社科院、山东政法学院王征教授探讨了民间法理论视野下现代乡规民约在当前乡村治理中的功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高一飞讲师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文化分析,概括出了我国信息公开的文化特征和规律。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曹巍讲师探讨了未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对于海南地区的法律文化与社会治理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曹晟旻讲师围绕“群己权界论”对儒家与社群主义进行了比较解读。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李书磊从Natural Law之译词的变化研究了近代儒学与法律观念的变迁。江苏大学法学院肖建飞教授和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刘振宇副教授对上述发言进行评议。
(济南社科院、山东政法学院教授王征)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高一飞)
(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曹巍)
(中国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曹晟旻)
(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李书磊)
(江苏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飞)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刘振宇)
在上述专题的自由讨论环节中,还有来自清华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分别发言,就每一单元的研究主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创新观点与研究视野在多角度交流中进一步迸发和开拓。
会议进入尾声,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勇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拥军对此次学术研讨会进行总结,会议闭幕式由江苏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炳烁主持。
至此,第二届“文化传统视野下的当代中国法治”学术研讨会圆满结束。此次大会在传统文化视野下探讨了诸多现代法治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各位与会者的真知灼见不仅丰富了该研究领域的学术成果,更将进一步助力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