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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8日 08:22     点击数:

2021年12月5日,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南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线召开。本次研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民法学话语体系与中国法学新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具有独立地位的中国法学话语体系,提升中国法学的话语权为主题。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澳门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中南大学、广州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广东外贸外语大学、贵州大学以及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0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为期一天,由开幕式、主旨演讲、各专题发言和总结与闭幕式四个部分组成。会议开幕式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教授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中缘教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我中心主任杜宴林教授分别致辞。杜宴林教授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论坛的由来和发展历程,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与会专家学者的在线参会表示了诚挚的欢迎和感谢。

会议主旨演讲由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蔡立东教授主持,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刘作翔教授就“法治应该成为中国法学的核心话语:对法律、法治、法治化的理解”;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葛洪义教授就“中国法学话语体系如何可能”;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就“重建民族法律文明的自尊与自信”;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就“关于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设想”分别进行了基调发言(上述基调发言详情,请关注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理论法学信息网网站)。

会议第一场主题发言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友军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范进学教授、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教授、上海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雷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罗昆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耿卓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王俐智讲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崔丽副教授分别围绕着 “人格权的民法规范体系及其法治贡献”、“‘行刑’衔接视域下部门法学的交叉与互融初探?”、“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学建构的几点思考”、“民主价值观在我国民法典中的体现”、“功能视角下预约合同的概念流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法治理论的初步思考”、“个人信息处理中‘知情同意’的困境及其出路” 以及“大数据时代基因信息私法保护的理论反思与规则重构”等进行主题发言。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教授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诚信教授对本轮主题发言进行评议。

下午的第二场主题发言环节由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中缘教授主持,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唐晓晴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肖新喜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夏沁、贵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曾清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翁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邢伟星先后展开了关于“das bürgerliche Recht在新中国:从‘资产阶级法权’到‘民事权利’”、“意志與利益作為羅馬法尤斯(IUS)傳統的價值基礎初探”、“我国民法典社会化审思”、“宅基地制度有偿改革的对价规范”、“人格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检视与司法展开”、“论目的解释在民事裁判法律适用中的具体应用”以及“《民法典》‘另有规定’条款的规范分析”等主题的分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春镇教授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针对本轮主题发言进行评议。

第三场主题发言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林林教授主持,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春镇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冉克平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法学院蒋言讲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娅、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谭佐财、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李小强分别发表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意义和方法”、“数字赋能背景下公开的个人信息保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个人主义与团体主义”、“论无因管理之‘无因’”、“‘国家在场’的个人信息保护”、“中国民法典何以发挥公法功能”以及“环境人格利益权利化的理论构造”等主题的分享。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与上海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针对本轮主题发言进行评议。

闭幕式由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杜宴林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和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针对本次研讨会分别进行了学术总结,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教授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作为下一届年会的承办方致辞。

在与会嘉宾热烈的掌声中,本次学术研讨会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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