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7-04-12 11:18 点击:568
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晚18时,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14期大成公法论坛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卓越法律人才基地涉外实验班教室成功举行。与往期不同,本期大成公法论坛以“法学论文写作的选题设计”为主题,以讲座和问答互动的形式进行。吉林大学法学院田洪鋆副教授担任本次沙龙的主持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李佳欣副编审作为本期沙龙的主讲人。参与本次沙龙的还包括吉林大学法学院的本科生,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民法学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李佳欣老师首先用五个词语概括了一篇合格的法学论文所必须具备的要求:(1)逻辑,法学论文尤重逻辑;(2)取舍,收集资料需穷尽,结合主题定去留;(3)精准,措辞严谨准确,避免似是而非、含糊其辞;(4)规范,论文要有型,格式需正确;(5)中肯,行文和结论应公正客观、理性全面。因此,一篇合格的论文需要做到一下七点:(1)选题合适;(2)格式规范;(3)观点明确;(4)资料翔实;(5)逻辑严谨;(6)分析理性;(7)结论中肯。
在总述论文要求后,李佳欣老师对如何选题进行了介绍:首先,选择自己熟悉和擅长的领域;其次,选择前沿和现实性强的问题;其三,选择自己可以驾驭和可能突破的问题。基于此三点,李佳欣老师给出了四点建议:(1)尽量不选择跨学科问题;(2)不选择自己不熟悉、不了解、未完全掌握的问题;(3)不选择“伪问题”;(4)不选择和别人无法建立对话的问题。
随后,李佳欣画龙点睛道:作为选题最精确的表达,论文的标题必须能够框定作者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指向,是文章内容和观点的最精确概括。文章标题可以起到以下功能:明确研究方向、突出文章主题、展现文章论证方法或者逻辑脉络、表明文章观点取向,等等。由于标题的重要性,因此切忌出现过大、过小、空泛、过长、表述模糊的标题。李佳欣老师就标题拟定给出了四点建议:(1)标题应当确定文章到底要承载什么样的功能、完成什么任务、解决什么问题。(2)如果主标题能承载论文的中心和要旨,就不要用副标题;如果能够用最简练的语言归纳,就不要在用冗言修饰美化。(3)标题应当是作者观点的高度概括和凝聚,这便要求写作时作者便已经进行了足够的思考;(4)文章标题范围要适宜。
在李佳欣老师讲授的过程中,田洪鋆老师也结合自己审阅论文的经历向大家介绍了自己的感受,并在李嘉欣老师讲授结束后,引导大家对论文选题和标题拟定进行反思。同学们踊跃参与,纷纷提出自己关于论文选题、拟题的疑问;两位老师也耐心讲解,师生间形成了良性互动的融洽氛围。最后,田洪鋆老师向李佳欣老师及各位同学致以谢意,本次沙龙也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