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7-06-12 16:02 点击:839
2017年6月7日晚6点,吉大法学“新锐茶座”第61期在经信教学楼涉外实验班教室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政哲学研究所执行所长屠凯老师作了题为“新古典主义的中国法哲学”的精彩讲座。本次新锐茶座采取了一种新的形式,由法学院侯学宾副教授担任主持,李拥军教授、朱振副教授、刘小平副教授、杨帆老师围绕讲座主题进行与谈和交流。霍海红教授和法学院的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参加了讲座。
首先,屠凯老师提出这次演讲主要是一种研究方法的探讨,其《日就月将:十五至十六世纪的中国法哲学》这本书的研究方法是赋予中国古典思想的现代分析形式。屠凯老师认为方法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其本人坚持的是现代中国法律人的内部视角。他明确指出,本项研究并非思想史意义上对时代精神的把握,并非对中国文明的整体说明,并非服务于大众的公共哲学。其研究是在狭义法理学、狭义思想史以及比附之外,寻找一条文化自觉之路。此道路就是赋予中国传统哲学分析的形式。中国古代材料具有以下特点:一方面其文字和现代汉语语义存在一定差别,另一方面文体不同于现代。因此要使用古代材料时应遵循以下方法:一是要赋予其现代的形式,二是要赋予其分析的形式。但是要注意不能无限的夸大分析的形式。最后,屠凯老师运用梁思成和费玉明的故事来说明赋予中国古代材料现代的形式的目的和最高形式。
接着,朱振副教授、刘小平副教授、李拥军教授以及杨帆讲师围绕本次讲座的主题和屠凯老师的新书进行了不同视角的交流和讨论。朱振副教授认为,屠凯老师是从理学角度描述了15至16世纪中国法律思想史,其大标题体现了实践哲学的色彩,对古典思想的把握体现出屠凯老师的思想功底。刘小平副教授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新古典分析化的目的是干什么,二是分析能发挥什么作用?并围绕这两个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心得。李拥军教授认为有些法制史是一种还原、比附、没有主体性、当下的思想史,并指出法学研究的贡献是思维层面的而不在于具体制度层面,使人变得更聪明就是法理学的最大贡献。杨帆讲师讲述了自己的求学经历,认为分析是一个很重要的工具,认为屠凯老师开辟了一条新的研究路径。
讲座完毕后,耐心细致的回答了部分同学们的提问,并赠送了两名提问同学他的新书。讲座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屠凯副教授这样一种新的视角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看待问题的方式,也为我们进行法理学研究提供了一条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