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7-12-28 12:53 点击:600
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年会暨“吉林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与经济法新发展”学术研讨会于2017年12月24日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310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由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和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6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的研讨。
本次会议围绕着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探讨了如何在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会议第一单元为大会主题发言,吉林省司法厅禹治洪副厅长发言的题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保障”。他指出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表明党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升华,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革命。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郑二为教授发言的题目是“现代经济体系:经济法的初心与使命”。他指出,中国市场经济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政府运用法律调节产生的。因此经济法是国家构建经济的法,不是国家干预的法。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发言的题目是“几个关键词的经济法解读”。他从新时代、新经济、新观念、新生活、新生活等视角解读了经济法的发展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并指出当前法学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1、私法法域的民法体系化问题。2、公法的监察体制的立法问题。3、社会法的劳动合同法的修改问题。会议由吉林大学法学院王彦明教授主持。会议第二单元为大会主题研讨。吉林省工商局张永存处长介绍了吉林省商事登记改革的实际情况,指出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强调信用监管、年报公示,并指出未来需要银行、税收、工商系统联网,以便建立完善的企业征信系统。长春市国税局王志彪处长谈了营改增之后,地税与国税面临的实际问题以及应对策略。中朝逻暹经贸区管委会税务局韩万里局长介绍了中朝逻暹经贸区的发展情况。重点介绍了税收法律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的建设。吉林警察学院江南老师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视角,分析了如何利用经济法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吕楠楠老师探讨了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分配问题,指出应该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关系,分配税权。其他代表也结合自身工作、学习的实际情况作了发言。会议最后通报了明年全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筹办情况,并征求大家意见。研究了明年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筹办事宜。讨论了2018年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工作要点。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