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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大学法学院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2018级)
发布者:教学办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2日 09:36     点击数:

为提升法学专业教育水平、法律人才的职业素养与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优化,吉林大学法学院现面向2018级本科生招收“吉林大学法学院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成员,作为吉林大学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部分。具体事项如下:

一、实验班的培养模式

(一)实验班学员系择优录入,以集中强化训练为方式,参与卓越系列课程的学习,为期一年半。

(二)实验班满额不超过20人。

(三)实验班成员采用流动机制。根据实验班的规范,卓越系列课程中有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从实验班退出。

(四)卓越系列课程由理论拓展、实务研习、项目研究/模拟演练三部分构成。实验班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管理,由基地教学中心组织、协调教学计划的实施。

(五)培养基地聘任课程导师,导师主持卓越系列课程的教学工作,制订、组织、实施卓越系列课程的教学计划,并组织本院教师,聘请校内外、国内外理论与实务专家担任卓越系列课程的讲座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共同完成教学计划。

(六)卓越系列课程是本科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在实验班单独进行,设置独立的学分。实验班学生在实验班课程外必须完成教学计划中必修课和必选课的学习(可免修直接获得学分的课程除外)。

二、实验班学员报名条件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自愿提出申请:

(一)学习成绩要求:

1. 前两学年年级总排名1/3以内(含1/3),没有不及格及补考的科目,并且英语通过四级;

2. 全程参加了学院的涉外模拟法庭比赛团队,取得突出成绩经考核小组考核确认的,学习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二)对涉外、国际法律理论或实践有兴趣;

(三)具备初步的法律检索与研究能力,思维清晰、表达流利;

(四)具有自主学习的精神,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心态,具有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

(五)在籍期间无违纪违法情事。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1113日下午4点之前

报名地点:法学院教学办公室(东荣大厦A715

报名需到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之后上交报名表;同时提交相关证书、论文、奖状等复印件。 报名表交原件1份,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5份。

四、考核与录取时间安排

(一)1118日之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经审查有资格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请同学到法学院院网上查看)。

(二)112513:30在经信教学楼D2楼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含专业和外语能力)。

五、遴选领导小组与工作组

(一)遴选领导小组由何志鹏、周春国、曹险峰、徐岱、任喜荣、林媛媛组成。

(二)遴选工作组由王艳梅、王彦志、姚莹、赵海乐、马旭、骆旷达、于洋、鲍旭炜组成。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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