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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6日 13:47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6-11-16 13:47  点击:89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指标

  1.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总体需要,确定2016年度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指标(以下简称“固定指标”),具体名额分配见《2016年度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附件1)。

  2.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导师队伍年轻化,促进青年学者尽快成长,学校本次为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教授和35周岁及以下的副教授专门设立一定数额的竞争岗位指标(以下简称“竞争指标”),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择优选聘,总数不超过20人。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报材料(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

  申请人使用本人账号、密码(忘记账号、密码者,请到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查询)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页面左侧《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处点击进入后,选择“申报博导”选项,进入填报页面。

  所填报的科研成果时间范围为2011年11月至2016年10月;所填报的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填报完成后,点击“申请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根据《吉林大学2016年度选聘竞争岗位指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办法》(附件2),36-40周岁参与“竞争指标”岗位申报的教授所主持的项目,在2013年11月之前完成的,应单独填写《“竞争指标”申报人科研项目清单》(附件3),报送相关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审核(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28日)

  各培养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申请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操作步骤如下:

  (1)培养单位使用本单位账号、密码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页面中间下方《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处点击进入后,选择“博导申报信息审核”选项,进入培养单位审核页面。

  (2)点击申请人工作证号对本单位每位申请人填报的申请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并保存审核意见;同时,对单独报送的“竞争指标”申报人科研项目清单进行审核。

  (3)进入“审核意见”页面,在“学院审核意见”栏点击“通过”或“不通过”,并进行保存。

  (4)全部审核工作完成后,打印《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供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使用。

  3.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固定指标”和“竞争指标”,也可单项申报。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首先对申报“固定指标”人员进行评审,然后再对申报“竞争指标”人员进行评审。各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设计评审程序并组织相关材料,确保评审工作科学公正有序开展。

  (1)对申报“固定指标”人员的评审

  根据《吉林大学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办法》(附件4)的规定,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指标内对申请人进行评审。

  (2)对申报“竞争指标”人员的评审

  根据《吉林大学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办法》(附件4)和《吉林大学2016年度选聘竞争岗位指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办法》(附近2)的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并向学校进行推荐(不限定名额)。

  (3)对申报“固定指标”人员评审的“学科表决票”和“学科统计票”由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使用“系统”打印,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对申报“竞争指标”人员评审的“学科表决票”和“学科统计票”由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按照本通知附件所提供的“样票”(附件5)样式自行制作,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结束后,由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在“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的“学科审核”栏中录入审核结果。对按“固定指标”评审通过人员填写《推荐“固定指标”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6);对按“竞争指标”评审通过人员填写《推荐“竞争指标”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7)。

  4.申报人材料网上公示(2016年12月3日至12月5日)

  学位办公室对经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在“博导选聘公示平台” ()予以公示。

  5.材料报送(2016年12月5日前)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1)《吉林大学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36-40周岁竞争岗位指标人选将《“竞争指标”申报人科研项目清单》(附件3)附在表中)一式25份;

  (2)《推荐“固定指标”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推荐“竞争指标”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表决票和统计票。

  (4)申请人各类科研成果纸质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论文只需提交文章首页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校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小组对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7. 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固定指标”人选、专家组对“竞争指标”人选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 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吕晓声 苏明 郝爽

  联系电话:85166261

  电子信箱: suming@jlu.edu.cn

附件:

   1. 2016年度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额分配表

   2. 吉林大学2016年度选聘竞争岗位指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办法

   3.“竞争指标”申报人科研项目清单

   4. 吉林大学2016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办法

   5. 学科推荐“竞争指标”表决票、统计票(样票)

   6. 推荐“固定指标”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7. 推荐“竞争指标”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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