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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举办吉林大学第三十一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3日 11:08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7-03-13 11:08  点击:1012

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是展示我校研究生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成果的重要平台,旨在活跃研究生学术气氛,促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目前,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已成为我校研究生学术活动的一个品牌,受到了广大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的热心关注。

为了做好第三十一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的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和延期答辩研究生)。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为体现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的宗旨,本届大赛对参赛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作品可以是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译文、被采用的咨询报告(省级以上)、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人只允许选择1项分值高的作品参赛。

学术论文(学术译文)公开出版时间、咨询报告采用时间、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要求:2016级为201691日—20161231日,2014级、2015级为201611日—20161231日(2016年在线出版,但正式出版时间为2017年的除外)。

学术论文:理、工、农、医类须发表在sci检索ei检索的刊物上(不含会议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须发表在ssci检索、a&hci检索、c级及以上级别的学术刊物上(以社会科学处期刊分类为依据)

2.作品中作者的第一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3.作者名次仅限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需排名第一)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 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本人为第一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第一发明者;申报人导师以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导师为准。

4.第三十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的参赛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大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

1.个人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证书及奖金。其中特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的5%,一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的15%,二等奖不超过获奖人数的30%,三等奖占获奖人数的50%左右。

2.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评出若干名。

3.每单位奖励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在籍研究生的10%(不含延期答辩研究生)

四、参赛办法及要求

1.申报办法:申报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管理处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331日(可重复申报,以最后提交内容为准)。

其中刊物等级栏,理、工、农、医类填写发明专利、sci、或ei;人文社会科学类填写sscia&hciabc

发明专利作品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申请(专利)号。

2.申报人要认真填写《吉林大学第三十一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申报表》(附件2),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与作品或咨询报告采用证明、检索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制成pdf压缩文件后,同时在申报时上传。要求压缩文件名应为申报人学号,作品为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必须有期刊的出版时间。

3.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无参赛资格。

报名成功信息可在牡丹园校务专区“研究生院在线(http://bbs.jlu.edu.cn/index2.html)”查询,若有疑问可在“研究生院在线”进行交流。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166010

 

附件:

1.吉林大学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评奖办法

2.吉林大学第三十一届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申报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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