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办 > 党委文件 > 正文
党委文件
关于批准2016级硕士研究生各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30日 08:52     点击数:

党委 发表于: 2016-09-30 08:52  点击:474

 吉大法学院党发【2016】021号

关于批准2016级硕士研究生各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决定

(2016年9月28日 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根据2016级硕士研究生各党支部大会的选举,经研究生党总支部决定,院党委批准2016级硕士研究生各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分工如下:

  1.法学院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王  娅(法学理论专业)

  组织委员:王鑫媛(法学理论专业)

  宣传委员:张家日(法学理论专业)

  2.法学院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苏日罕(刑法学专业)

  组织委员:邹玉祥(刑法学专业)

  宣传委员:吴广振(刑法学专业)

  3.法学院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韩富饶(民商法学专业)

  组织委员:王 君(民商法学专业)

  宣传委员:李苓珲(民商法学专业)

  4.法学院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第四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李 娟(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组织委员:徐青卓(环境法专业)

  宣传委员:陈 玮(环境法专业)

  5.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刘峻宏 法律硕士(法学)

  组织委员:段昕彤 法律硕士(法学)

  宣传委员:鄂雨薇 法律硕士(法学)

  6.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宋超波 法律硕士(法学)

  组织委员:王婷婷 法律硕士(法学)

  宣传委员:崔馨予 法律硕士(法学)

  7.法学院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 邵晓慧 法律硕士(非法学)

  支部副书记:李泽旭 法律硕士(非法学)

  支部副书记:陈雨萌 法律硕士(非法学)

  组织委员: 曹静婷 法律硕士(非法学)

  宣传委员: 吴 凯 法律硕士(非法学)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