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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成立2016级硕士研究生各党支部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30日 08:51     点击数:

党委 发表于: 2016-09-30 08:51  点击:254

吉大法学院党发【2016】020号

关于批准成立2016级硕士研究生各党支部的决定

(2016年9月28日 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现有党员119人,其中正式党员103人,预备党员16人。

  为了加强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2016级硕士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研究生党总支部根据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和分班情况,提出申请成立2016级硕士研究生各党支部。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1.成立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第一党支部(含法学理论、法律史、军事法学)、第二党支部(含刑法学、经济法学)、第三党支部(含民商法学)、第四党支部(含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成立2016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

  3.成立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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