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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关于建立高职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联系人制度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14日 03:43     点击数:

发表于: 2011-03-14 03:43  点击:2088

吉大法学院党发 [2011]002号

法学院党委关于建立高职称民主党派和
无党派民主人士联系人制度的决定
(2011年3月4日院党委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建设法学院的积极性,创造和谐和充满生机的工作、生活环境,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工作有平台、发展有空间、贡献有奖励、形像有宣传,院党委决定建立高职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联系人制度。
一、建立两级联系人制度
即针对每一位高职称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不仅院党委委员中有其联系人,而且相应的支部也要为其配备联系人。
二、党委委员联系人职责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必要的时事政治;传达学校党委和院党委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工作布置和工作要求,使其对学校和法学院的工作有知情和参与的积极性。
2.代表院党委开展送温暖活动,使其真正感受到党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关心和尊重。
3.代表院党委进行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廉洁从政教育,使法学院的师德建设全面得到贯彻落实,使法学院铸师魂、育师德、树师表、正师风、强师能等“五师”教育工程也深入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心中。
三、党支部联系人职责
1.加强与被联系人的业务沟通或业务上的合作。通过业务上的沟通或合作,增进互信、加强了解、建立友谊。
2.关心被联系人的生活。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做其要做而未能做成之事,成为被联系人的良事益友。
3.通报党支部活动和工作的相关情况。通过通报相关情况,使其了解党内生活,关注党的工作动态,增强对党的向心力,从而增强党的凝聚力。

附:法学院副高职以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党委联系人和支部联系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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