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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12日 14:16     点击数:

党委 发表于: 2013-08-12 14:16  点击:475

吉大法学院党发【2013】005号

法学院党委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2013年8月12日  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因工作需要,经法学院2013年8月12日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洪明

  副组长:徐 杰

      赵 洁

  成 员:李 洁、张 旭、于 莹、张光宇、

      冯彦君、李建华、蔡立东、杜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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