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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关于调整“爱心基金”资助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4年11月09日 08:37     点击数:

发表于: 2004-11-09 08:37  点击:3305

各相关学院:
  因原来享受“爱心基金”资助的学生有一部分已经毕业,有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为了使助学金发挥最大效度,让最贫困的学生得到帮助,学生处将重新评定该项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根据设立助学金单位的意见,决定在以下学院分配资助名额。请相关学院上报学生申请材料,学生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评定受助等级。以前享受该助学金的学生,此次学院如不作调换也需重新上报材料,但资助等级要重新评定。具体名额如下:
  文学院5名;外国语学院、化学学院各4名;经济学院、计算机学院、物理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各3名;行政学院、艺术学院、哲学社会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2名。
  各学院请于11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学生处思想教育科。申请表请在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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