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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资助贫困学生之“爱心商店”活动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5年10月11日 08:59     点击数:

发表于: 2005-10-11 08:59  点击:3250

  法学院于2005年10月10日在经信教学楼D区二楼法学院校友图书馆举办了法学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系列活动之“爱心商店”活动。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宫志忠教授,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韩晓峰教授,校党办主任杨玉新老师,学生处处长冯正玉老师,校团委副书记周春国老师,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于传波老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第二督导组崔学峰老师,法学院院长徐卫东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洪明老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新田老师及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位老师参加了“爱心商店”开业典礼。 “爱心商店”开业典礼在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徐杰老师的主持下,于早9:00整正式开始。吉林大学学生处处长冯正玉老师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新田老师分别做了精彩发言。吉林大学校电视台,吉林大学校报,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教育电视台等几家新闻媒体对“爱心商店”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
  “爱心商店”是由全院教职工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筹款金额20000余元,以超市采购的形式,向我院03级、04级、05级三个年级共计50名在校本科贫困学生提供所需生活学习用品。他们每个人仅用一元钱、两元钱就可以购买到总值四百余元的物品。“‘爱心商店’真的让我们贫困学生得到了实惠,切实的解决了我们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感谢院领导老师们对我们的关爱,让我们真切的体会到法学院家一般的感觉……”
  随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法学院党员教职工将先进性教育的精神实质具体贯彻落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中,立足本职工作、无私奉献。“爱心商店”正是我院党员教职工先锋模范作用的最好体现。在院党委的倡议下,我院教职工党员交了一次特殊的“党费”,成立了“爱心商店”,以用来帮助我院部分贫困学生,解决他们生活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
  关心和解决贫困生问题,不仅是学校、学院的责任,更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让我们所有党员共同携手为解决贫困学生问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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