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5-11 00:00 点击:1986
为了锻炼师生的体魄,提高身体素质,增进团结,展示法学院全体师生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我院将举行2006年田径运动会,具体规则如下:
一、 时间:2006年5月19日
二、 地点:前卫南区体育场
三、 项目设置:
(一)、教工组
1、男子100米,女子100米
2、混合接力4*100米(三男一女)
3、竞走混合接力2*200米(一男一女)
4、“甜蜜蜜”自行车慢骑(一男一女)
5、2人3足跑(一男一女)
6、背靠背夹球跑(一男一女)
7、拔河(五男五女)
(二)、本科生组
1、男子100米,女子100米
2、男子200米,女子200米
3、男子400米,女子400米
4、男子800米,女子800米
5、男子3000米,女子1500米
6、男子4*100米,女子4*100米
7、混合接力4*100米(二男二女)
8、跳高
9、跳远,三级跳远
(三)、研究生组
1、男子100米,女子100米
2、男子200米,女子200米
3、男子400米,女子400米
4、男子800米,女子800米
5、男子3000米,女子1500米
6、男子4*100米,女子4*100米
7、混合接力4*100米(二男二女)
8、跳高
9、跳远,三级跳远
四、运动员资格及竞赛办法:
1.资格:法学院现职教职工、在籍本科生和在籍研究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有心脏疾病、高血压和其他重病的人员禁止参赛。
2.罚则:在赛中或赛后发现有违纪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品,大会点名批评并扣除该组总分10分。
3.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单项(包括接力)均按成绩录取,各项目取前八名,8人或少于8人的,减一录取,前三名有奖,接力加倍计分,打破校纪录者加倍计分,在本次比赛中,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几次打破纪录,只加倍一次。
2.按各组运动员得分总和分别排列男女团体总分名次,各奖励总分前三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纪录项(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趣味项目记分规则另行公布。
4.设精神文明奖、文艺表演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六、裁判员:
裁判员由体育中心教师和体育学院学生担任。
七、其他:
1.有关抗议,必须在事情发生后30分钟内书面提交大会。
2.本章程的解释、修改和补充属于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5166069、5166014、5166105
欢迎全院师生踊跃报名参加!
吉林大学法学院2006年田径运动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