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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告:法学院本科生每周法律论坛(14)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19日 00:00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10-19 00:00  点击:1982

主  题:法与大众文化、公共教育
       ----应不应该取缔超女?
主 持 人:席小婷(2004级3班本科生)
特邀嘉宾:许鹏 刘博 张潇潇 张佳鑫(2006级研究生)
点评教师:李拥军 博士
时  间: 2006年10月19日 星期四 晚上6:00
地  点:东荣大厦三楼A区“法律思想者园地”
主办单位:共青团吉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承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2004级3班

背景材料:
超级女生这档由湖南卫视推出的娱乐节目已经进行几年了,在全国造成很大的反响,获得了很高的收视率。也为大众制造了一些平民明星,比如李宇春、周笔畅等,但是对于超级女生评论不光来自一些年轻观众的支持,也招致了许多家长、媒体、学者的批评。文化部原部长刘忠德就三批超女破坏教育这一新闻就刊登在2006年04月29日法制晚报上“一批超女玷污艺术 ,二批超女具有毒害,三批超女破坏教育”。
并再次强调,超女现象存在对青少年的毒害,对教育是极大是极大破坏,广电总局监督管理不力。应当对超女取缔。
讨论焦点:
法律应对大众文化和公共教育采取怎样的态度。
法律如何对文化市场进行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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