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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告:每周法律论坛(19)博客实名制——网络空间不再自由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24日 00:00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11-24 00:00  点击:1905
主  题:博客实名制——网络空间不再自由
主 持 人:齐俊杰(2004级8班本科生)
特邀嘉宾:张佳鑫 罗冠南(2005级研究生)
点评教师:王克金老师
时  间: 2006年11月25日 星期六 晚上6:30
地  点:东荣大厦三楼A区“法律思想者园地”
主办单位:共青团吉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承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2004级8班

背景材料:信息产业部已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开展
“博客实名制”的研究,研究成果将提交信产部供决策参考。 “博客研究组”于今年8月
2日组建,目前成员包括 人民网、千龙网、新浪、搜狐、网易等13家单位和5位业界、法律
界专家。 “围绕博客引发的侵权、隐私、责任等问题已经很多,‘博客实名制’是目前能
找到的一个解决办法。”10月17日,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说。

据CNNIC最新统计数据:截至今年8月,大陆的博客作者已达1750万之众;博客空间达3370
多万个;而博客读者的规模已高达7500多万。“三叶虫”认为“博客的魅力就在于网络的
无限性,它超越了现实,在这里思维可以自由翱翔、文字可以随意泼洒。”博客已经成为
“新生代”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博客对他们的意义,绝不仅仅只是一个自己的网页。


    博客为广大网友提供了一个言论自由的平台,但我们不能否认在一个虚拟的
世界,约束的缺失会导致诸多不良行为的发生。些博友不顾最起码的社会文明准则和公共
道德,甚至散布不实消息,从事侮辱诽谤、传播淫秽内容等违法行为。
问题提示:
  博客性质到底是什么?是私人空间,还是大众媒体?
  博客实名制,能否真正实现规范网友行为,又不侵犯言论自由的目的?
  结合银行账户实名制、手机实名制(讨论中)的经验,实名制利大还是弊大?
“博客实名制”设计的目的,到底是“规范行为”还是“监控社会”?
网友的真实资料,到底将提供给谁保管?网站还是信息产业部?它们是否拥有这样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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