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2-10-29 06:56 点击:1101
2012年10月26日18::0,吉林大学法学院第106期“每周法律论坛”在第三教学楼207室顺利举行。本期法律论坛由2010级3班主办,并特别邀请了我院刑法老师王军明担任嘉宾。
本次论坛主要就当今频发的校车安全事故问题进行了探讨。论坛伊始,主持人通过幻灯片与新闻视频介绍了典型的校车事故案例,同学们围绕环境因素、人为因素和校车因素三方面分析了近来我国校车事故频发的原因。然后,同学们分别就事故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当前法规的局限性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认为可行的建议。之后,王军明老师针对同学们的回答进行点评并着重提出了要建立常态化机制、事前预防等建议。接下来,主持人带领大家进行拓展延伸,将中美校车制度与现状进行比较,分析其法律价值理念与社会体制的差异,并对我国当前状况进行反思。同学们踊跃发言,从人权、经济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发表自己的看法。王军明老师也从法律制度、社会执行等方面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说,作为一个法律人,应当考虑如何针对社会中的种种现状完善法律制度,而同时作为一个公民,应当在社会中积极参与法律的执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的权利进行不懈的努力。最后,大家由“校车安全”联想到“食品安全”继而引出关于“安全危机”的探讨,并作出自己的制度设计。
论坛尾声,王军明老师再次发言对此次探讨进行总结,他建议同学们“关注生活,探索生活中的问题,以法律人的视角看待问题”。老师的话使同学们感慨颇深、受益匪浅。最后,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第106期法律论坛落下帷幕。
法学院通讯社 文/刘春莹 图/刘春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