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5-11-01 23:26 点击:638
2015年11月1日,法学院法律实践者协会于第三教学楼第五阶梯教室举行了扣人心弦、精彩不断的模拟法庭表演,吉林大学教授、知名法律顾问李海平老师受邀到场观看。
模拟法庭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方式之一,被各法学院广泛采用。它主要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遵循真实法庭审理模式,有审判长、书记员、辩护人、公诉人等详细角色划分,并有案件分析、法律文书准备等工作,是锻炼法学院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工具。
本次的模拟法庭表演呈现了一场以“疑罪从轻“为主题的模拟刑事诉讼,从当下成为焦点的”小贩与城管“的关系入手,引发人们对这种关系和社会现状的思考。小贩陈达在路边摆摊时与前来执法的城管队员发生冲突,争执中抄起小刀刺向城管队长,导致城管队长李家杰抢救无效死亡。在书记员宣读法庭原则,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之后,审判正式开始。庭审上,公诉人和辩护人围绕“小贩的行为究竟是故意杀人还是无心之失”、“城管队长死亡的真实原因”两个争议焦点进行攻防,先后询问了与陈达一起摆摊的小贩、城管队员、小贩妻子等重要证人,并在出示证据阶段分别出示法医鉴定书和关于被告的调查,各执一词,将悬疑气氛充分调动起来。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被告系故意杀人,辩护人则以刀口长度不符等出入,力证被告的无心之失,并认为被告是为生活所迫,法律应对其有公正的定夺。双方舌灿莲花,话语铿锵,精彩的辩论成为现场的高潮部分。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不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本着罪疑从轻的原则,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模拟法庭休庭期间,特邀嘉宾李海平老师从同学表现和案情本身这两方面进行了点评。他首先充分肯定了同学们作为大一新生,对剧本的理解程度和表演能力,在表演中极具法律人的风范,俨然是职业的辩护人、公诉人 、审判员等,又对这次的案件提出了一些独到的想法,例如证人证言上可以挖掘出一些线索,例如被告人是否知道对方的城管身份;案情的焦点也可以进一步明确。他最后又点评了辩护方的辩护方式并指出,虽然感情充沛的辩护有很强的感染力,但我们仍要注重证据,以法理推导真相,以法律判断结果。精彩的点评获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
随着审判长法槌的敲响,本次模拟法庭表演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相信每一个身处现场的同学都对庭审程序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法的内涵有了自己的思考,也相信同学们能在法律的道路上,继续坚实地迈出自己的脚步。
法学院通讯社 文/侯逸霄 图/袁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