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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审走进法学院系列报道(四)师生座谈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6日 23:49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5-11-06 23:49  点击:374

    2015年11月5日下午3时许,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董华法官,高珂法官及范向阳法官与我院三十余名老师在经信教学楼D区二楼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实验班举办了一场交流座谈会。会议由我院王艳梅副教授主持,座谈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召开。会议首先由三位法官对第二巡回法庭的机构设置和建立历程进行了介绍性发言,突出强调了二巡法庭建立的高效性和团队审判模式,即一名主审法官带一名法官助理和一个书记员。随后范向阳法官总结了东北地区民事案件特点,认为案源主要集中在传统民事纠纷领域:如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执行异议之诉等。并指出这和东北地区自身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密切关联。高珂法官则介绍了现实中二巡法庭在司法审判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案件受理量过大,审理范围与下级法院之间没有区分,因此耗费了巨大的司法资源。紧接着我院老师和研究生就一些学界热点问题与法官们进行了热切的探讨与交流,问题范围从商事仲裁的司法解释适用,个案请示批复的效力再到最高检的监督检查职能等等,董华等法官们一一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司法实践经验。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的苏戈法官在实践基地与实验班同学们也进行了座谈会。李洪明书记与侯学宾老师参加了本次座谈。苏法官首先回顾了自己的大学生活,表示自己作为法学院校友,本次重回母校看到了学校与学院的新变化。随后,苏法官简单介绍了自己的工作经历与新设立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职能。在此之后,苏法官向实验班同学们阐述了自己学习与工作经历中总结出的经验。他首先强调了平台的重要性,提出了工作平台对于法学院学生的独特意义,建议大家寻找适合自己的平台。积累也是苏法官认为法学生应该重视的一点,他总结了理论积累、实践积累与方法积累等方面。同时,作为一名未来的法律职业人,良知和信仰、法律思维、能力与经验是法学生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座谈会热烈而融洽,老师和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法学院通讯社 文/李正 图/高恒生、徐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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