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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朝长春笋,明日清风竹——“春笋工程”社团普法活动系列报道(三)吉大附中辩论赛表演活动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4日 22:06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6-06-04 22:06  点击:346

    2016年6月4日,阳光明媚,微风习习,吉林大学法学院团委、法律探索者协会及辩论者协会带着省团委春笋工程普法宣传项目走进了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这次活动旨在提高初中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学习到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

    本次活动共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由法学院辩论者协会的成员们为附中的学生们带来的辩论赛表演以及由辩论者协会的成员带领附中的学生一起参与的一场辩论赛。本次辩论赛表演赛的题目为“路遇摔倒老人该不该扶”,正方的观点为路遇摔倒老人应该扶,反方的观点是路遇摔倒老人不该扶,双方的交锋点主要是对“扶”的定义以及扶起摔倒老人的利弊问题。双方一辩都在立论中很好的阐述了本方的观点,正方主要立足于道德角度,反方则主要强调扶起摔倒老人容易造成二次伤害。随后在攻辩和自由辩中,双方进行了激烈的唇枪舌战,分别就本方观点进行了精彩阐述。表演赛结束之后,主持人就这个辩题向现场的同学们提出一些问题,同学们经过思考,十分积极踊跃的回答问题,精彩的回答也使在场的其他同学眼前一亮。

    在第二部分中,辩论赛的题目为“校园暴力是否应当用法律手段监管”,由辩论者协会的张传才同学及两名附中的学生组成了正方代表队,辩论者协会的张苏平同学与两名附中的学生为反方代表队。整场比赛围绕着法律的威慑作用及除法律外的其他教育方法是否有效展开。尽管参与这次辩论赛的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的同学辩论技巧尚未得到长时间的训练,但仍与辩协的同学配合默契,积极运用其所积累的知识论述本方观点,赢得了现场观众的掌声。

    在整个活动中,附中的同学们积极参与,整场活动异彩纷呈,其体现的趣味性与教育性更是深得附中同学的喜爱,现场掌声连连,很好的体现了这次活动的教育意义。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本次活动也取得了圆满成功,同时希望这种普法活动可以一直办下去,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学院通讯社  文/蔡燕  图/贾文博 编辑/单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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