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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系列报道(四)——走进基层法院,走访乡镇农户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6日 20:15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6-07-16 20:15  点击:564

    2016年7月13日,在经历了一上午的乡土路颠簸后,法学院2016年暑期 “三下乡”活动团队来到了大安市大岗子镇。大岗子镇位于吉林省大安市西南边缘,距大安市100公里,西靠洮南市,南连通榆县,总面积392.93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20个自然屯,总人口9236人,大岗子镇有党支部15个,党员319名,其中农村党员218名。“三下乡”团队一行人首先来到大岗子镇人民法庭,这一法庭是隶属于大安市人民法院的派出庭。同学们对基层法庭的案件审理状况非常感兴趣,大家围在庭长周围,争先恐后地向庭长提出自己的问题,例如诉讼程序、婚姻家庭等方面,庭长都予以细致耐心的解答。同学们都感到基层法庭的案件审理情况确实是不同于城镇,它更加琐碎,更侧重于调解,但法律的公平公正的精神却始终不变。

    在与基层法官的交流后,同学们分成三队,三队队员都带着调查问卷下到更加基层的大岗子村进行调研。本社记者跟随了其中的一队下乡进行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小队在当地村干部的带领下,分别走入家庭条件较好的、一般的和较差的三户人家。小队成员先是根据调查问卷进行相关提问,了解生活状况以及纠纷解决机制。在一位老先生家中,我们了解到老人独自一人居住,现已丧失劳动能力,仅有的收入就是一季度830元的低保以及每年一千出头的土地承包费。在调研后的交流中,同学们认识到中国的乡村依然很落后,发生在中国大地的事情是无穷无尽的,要执着,要坚持学习改变中国农村贫穷落后的现状。这也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教育课。

    最后,“三下乡”团队的同学们与大岗子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深入交流,了解基层现状以及相应扶贫措施,使同学们对基层法制建设的情况有了更加宏观的了解。

    在大岗子镇的调研虽然短暂,但但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同学们了解了基层的社会状况,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留下了珍贵而难忘的暑期记忆。

法学院通讯社 图文/周歆皓

编辑/李剑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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