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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规章齐标准 法院社联首创新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5日 20:28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6-09-25 20:28  点击:277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法学院社团联合会在法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在全校率先制定出《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收费办法》,这对于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大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作为一名法学生,最基本的素养就是遵守规则。法学院社团联合会作为法学院各社团的管理者和服务者,秉持法治精神和创新精神,首创出《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收费办法》,以条例的形式将各个社团的收费情况规范化、制度化,在保证社团独立性的同时,加大对各社团收费情况的监督,力求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促进社团的蓬勃发展。

    《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收费办法》一经出台,得到了法学院各社团的大力支持。在昨日的百团纳新中,各社团将此《办法》公示出来,并向大一新生详细讲解有关制度,充分体现了法学院学子的法律精神和规则意识。

    法学院社团联合会作为法学院新晋的第五大组织,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成员社团各个都朝气蓬勃,年轻的社团与法学院悠久的历史相结合,定能迸发出新的活力,为法学院增光添彩。法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完善对各社团的服务和管理为宗旨,将会在学院的领导和支持下,作出更多有益的创设,从而更好地为同学服务,为法学院服务!

 法学院社团联合会 文/杨丽丽 图/李奕轩

编辑/张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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