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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开展2015至2016学年度奖学金评定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8日 10:19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6-09-28 10:19  点击:3832

法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各班委会、团支部:

  按照学校要求,我院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将通过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组织开展,并通过SAIS系统“综合测评”模块进行操作。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各项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净加减分三部分组成。现将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学生进行互评及自评

  2016年9月28日-10月7日,各年级参评学生即可登录Sais系统进行互评和自评。不参与互评的同学不能进行自评。测评指标依据系统提供的三级指标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二、进行小组测评

  参评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综合测评小组,负责给本班同学进行小组测评打分。 组评采用线下进行的方式。小组成员分别为组内成员打分,满分为100分。打分结束后,测评小组负责人于10月8日之前将组评的分数上报辅导员老师处,统一录入系统。

 

三、净加减分

  各年级参评学生本人下载附件3“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申报表”,根据附件4“净加减分参考一览表”自行整理统计,并将填好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上交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检查核对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佐证材料应发生在2015年秋季学期-2016年夏季学期结束期间。提交时间截止到10月8日下午4点。逾期不提供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减分资格。

 

  请各班委会、团支部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测评工作,保证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测评任务。综合测评网站:sais.jlu.edu.cn

 

综合测评工作领导组成员:

组长:赵洁 副组长:高岩

成员:马旭、骆旷达、张旭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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