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7-05-04 22:40 点击:503
2017年5月3日晚六点,第三十四场吉林大学“创业沙龙”系列活动在经信教学楼D区二楼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顺利举行。本次沙龙由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与法学院联办,以创业当中的法律思维为主题,旨在培养大学生创业思维,创新意识,创业能力,鼓励同学们开展自主创业的探索尝试。此次活动更是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海南职业政法学院副教授王业辉老师作为嘉宾出席。
活动的开始,由法学院学生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高岩老师对本次沙龙活动进行了基本介绍,他表示本次活动不仅致力于启发同学们的思维模式,提高创业能力,更希望能将这系列的活动系统化为一个课程,来帮助到更多的同学。随后,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王老师的讲座也随之开始。
首先,王老师讲了创业中的思维误区,老师以快播公司的陨落为例告诉同学们,在创业之初要考虑好创业中的法律风险,快播公司的失败很大程度在于它在创业之初的支点就是一个灰色地带,但是当公司做大以后,它也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未做出适时的整改。并举出了百度,淘宝等公司作为正例说明运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可以规避的。
接着老师讲了创业中的法律应用问题,这主要涉及的是法律知识与具体创业操作的结合,首先是创业之初需思考要以什么样的形式进入市场,是自然人,合伙还是有限责任公司,三者在灵活性、税负以及责任承担上都有所差别。进入市场的身份不同对后续的创业是有很大的影响的。紧接着,就是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问题包括与合作伙伴的利益分配,与员工的之间的关系,以及融资问题包括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老师指出在融资中要特别注意是否会丧失控制权的问题。最后讲到了创业中的合同拟订问题,涉及到拟订中的主动权,合同主体身份,合同的标的,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违约责任等多方面。
最后老师讲到了创业中的法律意识,一是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要注意自己信息的保密,避免在创业中受到诈骗。二是慢说慎签,在做出每个决定前都要慎重的思考。三是不能够自以为是,在创业中的各个环节都要注意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出现不合法的行为。四是证据保存意识,对创业中的各项文件都要妥善保存,如果以后涉及到法律纠纷问题才好解决。
讲座结束后,高岩老师表示本系列讲座还会继续举办,希望同学们踊跃的参与,并可以提出自己感兴趣或者在在创业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都会有可能成为下次沙龙的主题。
法学院通讯社 文/计书籴 图/李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