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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景辉教授做客我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8日 08:27     点击数:

2021年6月6日上午9时,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706会议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陈景辉老师做客我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第311期,并做“哈特为什么重要——当代法哲学引论”的讲座。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老师、刘红臻老师、刘小平老师、杨帆老师、侯明明老师,东北师范大学吴梓源老师,以及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将近一百人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在李拥军教授风趣幽默的介绍中拉开序幕。

首先,陈景辉教授介绍了理解哈特的铺垫性知识,这构成了真正理解哈特的前提。对此,陈教授通过两个问题来进行讲解——什么是法哲学?法哲学的最大范围是什么?陈教授认为狭义上的法哲学就是一般法的一般理论,其涉及到的基本问题就是法律的性质,方法论是法理论的性质。同时,陈老师还谈及了法哲学与思想史的区别,以及法哲学的工作展开就是确立学科教科书,并对此进行验算。

其次,陈教授切入到哈特的理论,非常凝练地分析了哈特的出发点,并且就法律与强制、法律与道德以及什么是规则、法律在何种意义上属于规则等问题进行了阐释。哈特以统治法哲学100年的教科书——John Austin的理论——进行验算。其涉及到构造更好的Austin、内容的化约与多样性、主权者、习惯与社会规则、义务观念等内容。

再次,陈教授列举分析了哈特已取得的成果,其中包括法律与命令、道德(义务性)之界定和关系,法律与规则之界定和关系,着重讲解了两种规则——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以及法律的最小(概念)条件,并提出了对哈特理论的验算问题。

最后,陈教授非常精彩地回答了现场同学关于霍菲尔德之基本法律概念的提问。

整场讲座下来,陈老师妙语连珠、饶有风趣,但又不失学术的厚重与深刻。至此,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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