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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克时艰 法苑芳华——南京大学叶金强教授做客我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8日 12:38     点击数:

2022年4月27日晚,吉林大学法学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第332期线上举行。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叶金强教授以“动产担保模式之检讨”为题作了精彩报告。讲座由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房绍坤教授主持,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法学院孙良国教授、管洪彦教授、曹相见副教授、王立栋副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以及其他校内外师生共200余人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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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中,叶金强教授首先从比较法的角度介绍了动产担保的发展过程,并对我国法上动产担保的历史发展进行了梳理。接着,叶金强教授从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的区分、典型担保之规则设计、非典型担保的应用难题三个方面对动产担保制度进行了检讨。他说,形式主义的刚性不当限制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功能主义是否必然要求统一的登记规则也不无疑问;人的编程主义登记模式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不仅动产浮动抵押没有纳入统一登记的必要,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也有限缩解释的必要,购置价款优先购买权更是对浮动抵押造成了沉重打击;与其将非典型担保登记为所有权,不如直接登记为抵押权更为有效。最后,叶金强教授提出了“普通动产质押+登记动产抵押+特殊动产担保物权”的主张,以作为未来动产担保的可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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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谈环节,各位嘉宾围绕数据在担保领域的实践、登记电子化对动产担保的影响、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的隔阂及其克服、动产担保与破产法的衔接、动产担保内部的类型化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房绍坤教授在总结时指出,动产担保制度较为复杂,制度设计也不是十分完善,大家的看法难免存在分歧;动产抵押在过去的实践中很少使用,这就需要我们去思考制度比较和竞争的问题;包括第416条规定的超级优先权,实施后会对浮动抵押产生有多大影响,均值得关注。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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