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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克时艰 法苑芳华——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做客我院“当代法学名家讲座”暨“秦汉至唐律令系列学术讲坛”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9日 19:07     点击数:

2022年5月8日晚7时,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做客我院第339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暨第4期秦汉至唐律令系列学术讲坛,讲座题目为“汉唐律家之精神”。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吕丽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栋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武航宇教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刘晓林教授参加与谈。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兄弟院校以及我校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200余人参加了本场讲座。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霍存福教授、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吉林大学社科处处长姚毓春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春国研究员以及吉林大学法学院多位教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吉林大学社科处处长姚毓春教授代表学校致辞,姚毓春教授对何勤华教授表示欢迎和感谢,表示学校非常重视法学学科的一流学科建设,希望通过此次讲座向兄弟高校学习经验和优良学术传统,并对线上参与讲座的其他高校师生表示欢迎。讲座伊始,何勤华教授首先从为何聚焦汉代至唐代、何谓律家、何谓律家之精神这三个层面为大家解读了本次讲座的主题——“汉唐律家之精神”。随后,何勤华教授分别详细阐释了汉唐律家四项主要活动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汉唐律家活动的五个主要特征。何勤华教授认为,把握这些特征,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为何汉唐律家能够让从汉至唐的律典、律疏、律学等达到辉煌的境界,并在世界法律文明史上占据独特的地位。

在回顾汉唐律家活动的主要内容后,何勤华教授认为,在这些活动中显现出来的中国古代律家精神主要有以下六项,分别为:第一,尽可能制定出完美律典的精神;第二,将律令注释发挥到极致的精神;第三,在实施法律时不畏权贵的精神;第四,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恪尽职守的精神;第五,发扬法律之惩恶扬善功能追求社会正义的精神;第六,维护法的权威甚至不惜犯颜抗争的精神。最后,何勤华教授总结,在中华帝国专制集权的框架下,律家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但即便如此,律家也将他们的知识、精力、能量、智慧发挥到了极致。这些律家的人格和精神,不仅开创了汉唐律家的传统和精神,成为现代中国法治的一笔历史遗产,也为我们法律人树立了楷模。

在与谈环节,李栋教授认为何勤华教授从比较法学功能主义的视角为大家介绍了汉唐律家的活动和精神,揭示了中国传统律家和西方法学家相似的作用和功能,李栋教授又从类型学的角度,进一步阐释了中国传统律家与西方法学家的差异。武航宇教授表示通过何勤华教授对汉唐律家活动与精神的阐释,对秦汉至唐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发展与沿袭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并认为汉唐律家最大的贡献在于通过实践将先秦以来的国家治理思想融入规则与制度之中。刘晓林教授表示在对秦汉至唐代律典沿革与律条发展进行研究时,无法越过对律家精神的研究而直接跃入谱系与体系层面的研究。何勤华教授以更加宽广的理论体系展示了律家在律典形成、律典解释、律典适用、律典推广过程中的一整套行动,并描述了律家在这一整套行动中体现出的职业操守、专业技能及精神。在三位与谈学者发言结束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霍存福教授认为何勤华教授从汉唐律家角度出发,将传统材料进行体系化,实现了理论高度的提升,也体现了对现代性和民族性并重的平衡观念,并进而与大家分享了其对中国传统法文化精神和中国传统法官精神的研究。

最后,吉林大学副校长蔡立东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蔡立东教授表示何勤华教授的讲座不仅体现了其严谨的治学态度,更呼应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的发展要求。中华优秀的传统法治文化是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来源,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对中国法律史的深耕和研究。法学院周春国书记再次对何勤华教授的讲座、霍存福教授与三位与谈学者的发言及吕丽教授的主持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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