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14时30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单飞跃做客吉林大学法学院第349期“当代法学名家讲座”,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706进行了题为“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新动态与新走向”的学术讲座。冯彦君教授、王彦明教授、李剑教授、艾琳教授、任怡多博士等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法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共七十余人参加了讲座。本场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彦君老师主持,王彦明教授、李剑教授、艾琳教授分别与谈。
讲座伊始,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代表经济法学科,对单飞跃教授和三位与谈嘉宾表示欢迎,对单飞跃教授多年来给予吉林大学法学院及经济法学科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冯彦君教授对单飞跃教授及与谈嘉宾进行详细介绍后,讲座正式拉开帷幕。
单飞跃教授着眼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背景,聚焦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沿性问题,深度挖掘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分别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中国经济法学研究提出的新要求与新挑战、经济立法的新使命与新方向、经济法实施的新任务与新机制及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命题与新探索四个方面进行讲授。首先,当前我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战争等多种因素带来风险、营商环境、全球化短期受阻、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和共同富裕的八大时代背景之下,这对中国经济法学研究提出了新要求与新挑战。为此,应当全面审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自主与开放的关系、风险与安全的关系、工业法律文明与信息法律文明的关系,并运用上述四个理论框架进行分析。其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立法经历了经济法规体系阶段、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阶段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阶段三个阶段的发展。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的经济立法呈现出六大特点,即从市场主体立法到营商环境立法的转变、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新的生产力的法律回应、对外开放立法的强化、特定功能区立法的推进、民商事特别法的发展、地方性经济立法的发展。再次,经济法的实施方式与传统私法实施方式存在明显差异,经济法实施已经呈现出丰富的样本与鲜活的素材。在经济法的实施过程中,不仅面临着适应国家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现区域性经济政策与国家区域经济战略相配套的两项新任务,还在监管、监督以及司法三个层面衍生出新机制。最后,纵观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沿革,一方面,总结出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思潮,具体包含干预—调控主义、整体主义、理性主义、历史主义、立宪主义、分析实证主义“六大主义”;另一方面,归纳出中国经济法学的认知范式,主要包括传统认知范式、基本认知范式、特定认知范式“三大范式”。在此基础上,系统地提出影响经济法学研究的七项新理论,分别为规制与监管理论、风险理论、平台经济理论、公司财务理论、合规理论、个人信息保护理论、安全理论。
与谈环节共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冯彦君教授首先谈到自己听完讲座后的感想,强调单飞跃教授的讲座具有“五性八新”,五性即宏观性、全局性、哲理性、学理性和启发性,八新即新要求、新挑战、新使命、新方向、新任务、新机制、新命题与新探索。王彦明教授指出,针对经济法原理的研究,国内研究较为薄弱,总体重视程度不足,单飞跃教授的讲座对此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极具启发性。结合粮食安全、共同富裕及影子银行等现实问题,需要思考如何依靠经济法自身的调整,以适应当今时代的新发展和新变化。
在第二阶段,冯彦君教授强调,经济法学研究应当“多问题少主义”,坚持问题导向,契合时代要求,凸显其现代性特征。李剑教授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以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奖补措施为例,指出经济法内部各部门法的问题要回归到原理层面,倡导运用政府与市场理论、干预与规制理论等经济法基本原理予以解决。艾琳教授认为,单飞跃教授的讲座具有典型的指引意义,帮助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了经济法的实质内涵,为未来的学术研究打开了思路。例如,在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背景下,应当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从而有效抵御社会风险。同时,亦应明确政府介入的合理边界,协调经济法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
讲座之后,师生们积极与单飞跃教授互动交流。任怡多老师认为,单飞跃教授的讲座兼具理论及实践意义,既着眼于经济法学研究的理论导向,又立足于当今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听完讲座后,不仅受到了极大的启发,还萌生了两点困惑:第一,如何将“安全”理论有效应用于粮食安全问题,以化解当前我国所处的现实困局;第二,如何看待竞争关系虚置问题,司法实践中对竞争关系作扩大化理解是否突破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法理?另外,同学们踊跃提问,两位博士生和三位硕士生分别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向单飞跃教授提出了相关法律问题,单飞跃教授对此一一作出耐心解答,并指导同学们如何运用经济法原理分析现实问题,并真正解决各项具体问题。本次学术讲座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全程精彩纷呈,并在轻松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