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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邹兵建副教授做客吉大法学新锐茶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0日 14:56     点击数:

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11:40,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131期新锐茶座《刑法体系中的反事实思维问题》在东荣大厦A716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秘书处成员、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秘书长、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常务理事邹兵建副教授主讲,由陈劲阳教授主持,王充教授、郑军男教授、贾志强副教授、王若思副教授、吴亚可副教授、朱笑延助理研究员、吉林警察学院苏忻教授,以及法学院三十余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本次讲座。

邹兵建副教授的讲座内容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从刑法因果关系到反事实思维,反事实思维的基本内涵,反事实思维在刑法体系中的体现,反事实思维适用于刑法体系的法理基础,以及反事实思维适用于刑法体系的理论价值。

首先,邹兵建副教授以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中的条件说为切入点,指出条件说存在的缺陷,提出思考刑法学因果关系的问题实际蕴含着反事实思维的运用问题,进而提出反事实思维在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和合义务替代行为理论中的可适用性。接着,邹兵建副教授详细介绍了反事实思维的含义与功能。

邹兵建副教授着重为法学院师生介绍了反事实思维在刑法体系中的体现,具体包括反事实思维在结果不法领域、行为不法领域、违法性阶层、有责性阶层中的体现。对于反事实思维的法理基础问题,他通过批判反事实思维虚假论、反事实思维不可知论、反事实思维错误论进行了说明。最后,邹兵建副教授认为反事实思维的理论价值可以在三个层面上予以体现:在微观上,运用反事实思维能够增进对相关刑法理论的理解;在中观上,运用反事实思维能够促进正当化事由的类型化建构;在宏观上,运用反事实思维有助于理解刑法的双重任务。

在互动环节,参与讲座的各位老师分别从不同方面就讲座内容与邹兵建副教授进行了多轮热烈与谈,同学们也积极向邹兵建副教授进行提问与交流。本次讲座为现场师生的研究与学习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启发,在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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