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峙宇
男,1993年生,汉族,吉林长春人。
职称:助理研究员
研究方向:法律史、司法改革、近代民法等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法学院(130012)
电子邮箱:296141907@qq.com
主要学术经历
2024年5月—至今: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工作
2019年9月—2023年7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专业 法学博士
2016年9月—2019年7月: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 法学硕士
2012年9月—2016年7月: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 管理学学士
学术论文
1.《民法典》民事主体公法属性的塑造与转型,《法律适用》2022年第7期,独立作者。
2.《彼此独立抑或主附相依:唐律中的“枉法”与“不枉法”》,《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8年第5期,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3.《略论唐代御史台机构设置及其监察权》载《地域文化研究》,2018年第4期,独立作者。
科研获奖
吉林省优秀硕士毕业论文(2019)
吉林大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2019)
参与课题
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秦汉至唐律令立法语言分类整理、谱系建构与数据库建设”,参与人,80万,在研。
2.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项目:《中国司法制度:传统与现代化》,参与人,在研。
3.2022年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中国司法制度的传承与创新”,参与人,在研。
4.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宪法学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参与人,在研。
5.2018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六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励资助项目“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编号:161084),参与人,已结项。
6.2017年吉林大学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唐代的官吏犯赃及其刑法规制——以唐律‘六赃’为中心”,项目经费5万,参与人,已结项。
学术活动
1.2021年5月,清华大学571期博士生论坛,主题发言,北京。
2.2018年11月,首届三校法律史博士生学术论坛(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载《法律史评论》第11卷出版,主题发言,四川成都。
3.2017年11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主办,“传承法律文化重构中华法系”学术研讨会,参与,北京。
4.2017年6月,“传统中国的情理法”学术研讨会,参与,吉林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