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7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编写课题组首席专家张文显教授,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师生开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第一课。课程由法学院院长何志鹏教授主持。
张文显教授本次讲授的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导论”,主要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过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定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要领五个方面展开。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张文显教授回顾了自198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时期、不同工作岗位提出的关于法治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表述,列举了“社会主义新秩序”“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经典命题,呈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年谱式思想印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者和杰出贡献者,具有独创性、集成性、原创性的贡献,深刻揭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过程,张文显教授梳理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提出历程,涵盖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阶段,详细解读分析了各阶段涉及到的“八个方面”“十个坚持”以及“十一个坚持”,指出这一系列的变化并非是数字的简单变化,而是形式更为完备、逻辑更为严密、表述更为科学。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三个阶段来看,它的提出理由根据充分,时机条件成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定位,张文显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时代性等方面进行了论述,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科学的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人民的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实践的理论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等命题,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张文显教授首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概括为“六论”,并依次概括解读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的论述,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八个理论命题。其次,张文显教授从学理层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概括为“三基本”,并详细阐释了关于法治的基本原理、关于中国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最后,张文显教授还从“十一个坚持”入手,从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科学方法四个方面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要领,张文显教授就如何学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精炼总结,提出首先要注重精读习近平法学原著全文,其次要注重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哲理,再次要注重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最后要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求知求真学,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更大的收获。
何志鹏教授代表全院师生向张文显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感谢,并引用马克思的名言“理论只要能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本质”,认为张文显教授真正深入地把握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向张文显教授表达了崇高的敬意。最后课程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