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第十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获奖成果公告》。第十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自启动以来,得到了全国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的大力支持。经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组织通讯评审和第十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评选以及五轮次投票、计票以及公示程序,本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奖励委员会从申报的269项研究成果中共评选出获奖成果37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15项,青年奖12项。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奖成果2项,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
申报单位 |
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出版、发表或采纳单位 |
出版、发表或采纳时间 |
申报人 |
一等奖 |
吉林大学 |
《唐律立法语言、立法技术及法典体例研究》 |
专著 |
商务印书馆 |
2020年5月 |
刘晓林 |
二等奖 |
吉林大学 |
《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从客观价值到主观权利》 |
论文 |
《法学研究》 |
2021年第4期 |
李海平 |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以我国当代著名政治学家、法学家和教育学家钱端升先生名义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钱端升奖自2006年首次评奖以来,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已成为与吴玉章奖、霍英东奖、安子介奖等并列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部级奖”;尤其是其秉承的奖励法学研究原创贡献,严格遵循独立、公正、权威、规范的评奖程序,使钱端升奖被誉为中国的“法学诺贝尔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