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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6日 09:55     点击数:

党委 发表于: 2016-08-26 09:55  点击:831

吉大法学院党发【2016】012号

法学院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2016年8月21日 法学院党委会通过)

  为了保持法学院党员师生的政治性和原则性,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广大党员进一步交流思想、统一认识、解决问题、增强团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 制定法学院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

  一、民主生活会的原则、目的

  1、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党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既要敢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更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批评别人。

  2、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在于交流意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3、坚持问题导向。把会下个别谈心和会上集体交心有机结合起来。个别谈心方式针对性强,是消除成见,解开思想疙瘩的好形式;集体交心方式,有利于解决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党内的集体监督。两者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法学院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效果。

  二、民主生活会的安排

  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每年年末进行,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学校党委要求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要按时召开。学院领导班子和各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分别组织召开。院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并主持;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并主持。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一)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学校党委决议的情况。

  2、检查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等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师生的情况。

  5、检查院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反对“四风”等情况。

  (二)教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学院党委制度、决议的情况。

  2、检查党支部的政治生活情况。

  3、检查党支部在学科发展建设中凝聚作用发挥的情况。

  4、检查教工党员个人在开展“五师教育工程”、提高科研教学能力和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三)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学院党委及党总支决议的情况。

  2、检查党支部政治生活情况。

  3、检查学生党支部在青年学生中凝聚作用的情况。

  4、检查学生党员个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情况。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1、学院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1)确定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及议题。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应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联系法学院工作实际,确定议题;召开日期及议题确定后,应提前五天报告学校党委,同时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

  (2)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应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

  (3)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院领导要根据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参会人员会前应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教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1)教工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议题由学院党委统一安排。

  (2)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紧紧围绕专题做好发言准备。

  (3)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要与相关党员开展谈心,相互交流意见,相互取得思想上的共识。在做好自我批评发言准备的同时,还要做好相互批评的发言准备。

  3、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1)学生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议题由学院党委统一安排。

  (2)民主生活会前,支委会首先取得思想认识上的一致之后,再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

  (3)民主生活会前,学生党员按会议要求做好相应发言准备。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教工和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的程序

  (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

  (2)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通报参会人数和未到会人的原因,通报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工作情况。

  (3)宣布学校和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4)参会人员发言。在开展自我批评的同时,要根据工作要求和具体情况,向党支部或党支部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未参会党员的书面发言可在会上宣读并写入会议记录。

  (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

  2、院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由院党委会会议记录人记录。特殊情况时,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

  (2)主持人要说明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要求。主持人要通报参会人数和未到会人的原因,通报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工作情况。

  (3)组织民主生活会会议采取“一人一讲一评议一表态”的方式。即每人先开展自我批评——一人一讲;根据每个人的自我批评,与会成员对其开展批评或提出意见建议——一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结束后,由被批评人做表态发言。未参会人员的书面发言可在会上宣读并写入会议记录。

  (4)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中心发言和辅助发言相结合的方式,在开诚布公的前提下开展思想交流,为解决问题铺平道路。

  (5)党委书记做会议归纳总结。

  五、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党员院领导要以上率下。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带头准备、带头发言、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院党委的工作要求,对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给予指导。

  2、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纪律。不许歪曲或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露。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

  3、院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和副书记不能缺席。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不能缺席。

  六、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

  1、院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由院党委协调党政联席会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需要学校党委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2、教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由支委会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需要院党委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3、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由支委会制定改进措施加以解决,需要研究生党总支或本科生党总支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七、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民主生活会召开后的两周内,院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的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要向学校纪委和组织部报送;教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要向院党委办公室报送;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要向所属党总支报送。

  院党委办公室要及时将院班子和教工党支部及研究生和本科生党总支所属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汇总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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