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 发表于: 2015-05-18 18:13 点击:1229
5月16日,在经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我院举办了民法典总则的立法研讨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二位理论水平颇高、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民事审判庭的庭长、法官和长春市若干著名律师应邀参加。在研讨会上,李洪明书记代表学院对司法实务界朋友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说,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编纂民法典作为这一历史时期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投身于这一立法活动是我们吉林大学法学院,也是所有的法律人的荣耀和当之无愧的责任。…… 他预祝研讨会取得丰硕成果。接下来,马新彦教授主持了这次研讨,我院教师孙良国教授、李洪祥教授、霍海红副教授、王艳梅副教授、胡晓静副教授、张丹丹副教授、王国柱老师等到会,就自己完成的部分作必要的解释,法官和律师就民法典总则专家建议稿和我院民商法教师团队参与完成的建议稿进行了广泛研讨。他们发表的许多颇有见地的观点对于完善建议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次极为成功的研讨会。
这次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启动之后我院举办的第五次研讨会。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我院承担了法律行为、代理两章的任务,为了完成此项任务,在院长的领导下,在马新彦教授的主持下和我院教师的积极参与下曾召开了五次不同规模的研讨会,包括三次法学院教师的小型研讨会,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暨民法典总则专家建议稿立法研讨会等。在我院举办的研讨会中,得到了吉林省法学会何海源秘书长、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德友院长的支持。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标志着我院承担的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的阶段性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