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 发表于: 2011-04-27 14:59 点击:2160
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吉林省法学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长春分公司协办的保险法制建设与保险法律适用研讨会于2011年4月22日在我院召开。会议邀请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等高校的保险法专家学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审保险法案件的法官和中国保监会吉林省保监局的官员、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等实务界人士参加。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保险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徐卫东教授主持,吉林大学社科处副处长霍志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长春分公司副总经理刘焕君、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出席会议并致辞,参会的还有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专家池晶教授、吉林省法学会学术部陈宏程等。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贾林青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樊启荣教授分别主持两个单元的研讨,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宫邦友法官做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报告。会议围绕中国保险法制建设的理论及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而激烈的讨论,与会代表就保险人说明义务、保险利益、保证保险、保险代位权等诸多理论和实务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