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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刑法教研部和商法教研部负责人调整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8日 04:10     点击数:

发表于: 2010-05-18 04:10  点击:2929

吉大法字院发【2010】004号
法学院关于刑法教研部和商法教研部
负责人调整的决定
2010317日院务会通过)
经法学院2010317日院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郑军男为刑法教研部主任;
胡晓静为商法教研部主任。
免去:
徐岱刑法教研部主任职务;
于莹商法教研部主任职务。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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