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金
男,1976年生,汉族,山东泰安市人。
本科毕业于青岛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先在国际关系系,后专业合并到法律系),1999-2002年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2002-2008年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
职称:讲师
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自然法理论。
学术兴趣:古希腊哲学、康德哲学、胡塞尔现象学、维特根斯坦哲学等。
通讯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法学院(130012)。
电子邮件:wangkj@jlu.edu.cn。
开设课程:
本科生: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西方法律思想史。
学术论文:
《权利冲突论——一个法律实证主义的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2期。
《自然法思想的起源和它的形而上学本性》,《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3期。
《权利位阶、权利平等抑或权利边界》,《长白学刊》2010年第4期。
《权利冲突研究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5期。
《价值及其秩序对法律、权利、义务的逻辑先在性和奠基地位——以舍勒对价值和“应然”、“正当”之先天关系的分析为出发点》,《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权利冲突的概念、原因及解决》,网络版(有些内容《权利冲突论》一文没有,在《权利冲突研究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中才正式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