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松威,男,1990年,河南开封人
职 称:副教授
研究方向:民法总论、知识产权法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法学院(130012)
电子邮箱:hesongwei_law@163.com
开设课程:
本科生:民法总论
研究生:民法基础理论与前沿
主要学术经历:
2023年10月至今 吉林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019年11月至2023年09月 吉林大学法学院 讲师
2019年12月至2022年11月 吉林大学社会学博士后流动站 社会学博士后
2016年08月至2019年06月 吉林大学法学院 法学理论博士;
2013年08月至2016年06月 吉林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硕士:
2009年08月至2013年06月 郑州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主要论文
1.《〈民法典〉“民事权利”章的理论阐释》,《法制与社会发展》2022年第6期,独作;
2.《论〈民法典〉“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的双重路径阐释》,《学术界》2022年第9期,独作;
3.《〈民法典〉视角下权利客体理论的双重构造》,《法律科学》2022年第5期,独作;
4.何松威:《论领域法的私法研究范式——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为例》,《当代法学》2022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2022年第11期全文转载,独作;
5.《论〈民法典〉中知识产权专有的体系功能》,《现代法学》2021年第3期,独作;
6.《知识产权体系同一性理论的反思与构建》,《政治与法律》2020年03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20年第4期全文转载,独作;
7.《民法体系语境下民事客体理论的权利思维》,《当代法学》2019年第1期,第一作者;
8.《体系语境下知识产权客体理论的权利思维》,《法学杂志》2019年第12期,第二作者;
9.《民法体系中抽象概念方法的反思》,《法学杂志》2018年第11期,第二作者;
10.《司法语境下私法的个体方法》,《广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6期,第二作者;
11.《论民法典“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河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9期,第二作者;
12.《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撤回权的博弈分析》,《净月学刊》2015年第2期,第二作者。
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编号:23CFX004;
2. 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编号:2020M670831;
3. 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编号:CLS(2022)D56;
4.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编号:13AFX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