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肯定我校教师在本科教学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本科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校发〔2019〕19号,附件1)、《关于改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附件2)以及《关于进一步调整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附件3),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审奖励工作。法学院关于本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
法学院本次共有4个名额,其中“卓越奖”推荐名额1个。
二、评选办法
请见附件,其中包括吉林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的通知正文及申报要求。
三、工作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6月2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将《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表》(附件4,一式三份)纸质版送至法学院教学办(东荣大厦A715-1室)。
(二)将《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表》《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baoxw@jlu.edu.cn。
联系人:鲍旭炜 85166050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1年6月17日